新设律师事务所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介绍
受理部门 |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可现场递交或邮寄办理) |
办理条件 |
向深圳市司法局申请在深圳市辖区内执业,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自然成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
材料目录 |
1、《团体会员登记表》 ; 2、《关于准予设立XX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4、设立人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5、缴纳会费(《缴费明细表》详见下方“附件下载”); 6、《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证照管理员登记表》。 |
办理时限 |
律师所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后应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市律协办理团体会员的登记备案。 |
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 |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电话:88281716 邮 箱:hyb@szlawyers.com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
受理时间 |
逢工作日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表格下载 |
《团体会员登记表》《缴费明细表》《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证照管理员登记表》《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证照管理员管理办法》(详见下方“文件下载”) |
备注 |
1、以上标准以深圳市律师协会的通知、公告为准; 2、会费缴纳方式: (1)银行转账至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帐号(转账请备注“所名”,提交备案材料时携带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凭证): 单位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帐 号:6012 1000 05051 (2)现场扫码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