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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跑路未付工资及辞退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5年8月4日 作者:

14年3月10日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注册地在前海,办公地在福田卓越世纪中心,14年8月法定发表人宣布股东会解散深圳公司,于8月28日将所有员工辞退,并签署辞退补偿协议,约定9月2日前付款,9月末卓越办公地人去楼空,款项一直未付,到14年12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弄了一个母公司(杭州公司)的承诺书,约定在15年5月之前落实深圳公司拖欠的补偿金和工资(承诺书盖有公章),但过期也未支付,本人与4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但仲裁当日对方未出席。 深圳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股东为3个有限公司,实际一分钱未出资;目前已经人去楼空,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在集团办理离职。 想咨询:目前情况如何能拿回这笔钱,是否可以向母公司提起诉讼,3家母公司均在省外,诉讼地在哪?起诉母公司是否需要拿到劳动部门的仲裁书之后?和我情况一样的还有几位同事,如果能拿回钱,想一起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