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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19〕10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许志兵律师予以“警告” 处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纪律部
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7892360445,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由非执业律师进行管理、执业,且管理混乱,存在未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的情况不予监督,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并予以放任;许志兵,男,执业证号14403200510555877,在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其作为前海所的实际合伙人,将前海所的合伙份额转让给非执业律师的机构,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3月11日决定对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对许志兵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经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申请, 2019年8月2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维持深圳市律师协会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