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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余俊福会长、郑剑民理事受聘担任

广东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监督员

深圳律师网201114

 

20101230,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广东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监督员聘任仪式,聘请包括我市余俊福会长和郑剑民理事在内的18名律师担任立案信访窗口监督员,以此引进外部监督机制推动涉诉信访工作。

仪式由省法院立案一庭陈润霖庭长主持。省法院副院长凌祁漫、省司法厅副厅长马港军、省律协会长欧永良等人出席聘任仪式。

根据《省法院关于聘请部分律师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监督员”的工作方案》,获聘的监督员由省律协组织推荐,聘期为一届两年,受聘律师将对全省三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反馈给省高院。监督员同时还要及时听取律师界和当事人对法院立案窗口工作的意见,并反馈给省高院。监督员监督的具体内容包括有无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要求的各项便民措施和工作制度、有无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等十个方面。

广东高院副院长凌祁漫表示,法院的立案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我们自己说了不算,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最有发言权。我们聘任立案信访窗口监督员,就是为了不断完善法院的外部监督机制,推动信访窗口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