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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9日 作者:

你好,我们部门的业务转到现公司A与B公司合资的C公司,C公司挑选部分员工过去,给一份三方协议让我们签,其中一条是员工同意放弃所有针对A公司其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和解除可能产生的主张赔偿和补偿等权利。然后再与C公司签新的劳动合同,上面带A公司的工作年限到C公司。以上都是两家公司决定好了,通知员工去签协议。我们不同意上述条款,可否要求A公司经济赔偿,如何才能保障我们员工的权益,公司不与我们协商是否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