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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愿报名参加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第二期“律所管理赴美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7月13日 作者:黄香江

为帮助中国律师事务所解决目前面临的管理和发展、探讨建立国际律所合作新联盟等问题,深圳市律师协会和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拟于2015928-107日在美国联合举办第二期律所管理赴美研修项目。第二期项目在借鉴首期律所赴美研修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新设中美律师合作峰会、中美律所管理合作人圆桌会议等内容,共同探讨建立国际律所合作新联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内容

1、围绕如何提升律师事务所竞争力,第二期律所管理研修专题集中研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律师事务所管理发展战略及律所组织结构设计;

2)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市场营销及客户维护问题;

3)律师事务所的人才培养以及律所合伙人的内部提升及外部引进问题,律师事务所的薪酬制度及绩效管理,如何保持律所合作人的持续发展动力;

4)律所公共关系与品牌提升;

5)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管理及知识管理;

6)律所的国际化发展问题,如何处理与境外分所的关系以及国际法律业务的经营方式。

2、第二期律所管理赴美研修项目举办期间,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计划与美国律师协会、纽约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等共同举办首届中美律师合作峰会。参加第二期律所研修项目的成员将获邀参加首届中美律师合作峰会。峰会期间拟筹建一个新的国际律所合作联盟,联盟具体细节正在确定中。

3、参加第二期律所管理赴美研修项目的成员将获邀参加首届中美律所管理合伙人圆桌会议。

二、项目时间

2015928-107日 

三、参加对象

中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管理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分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

四、项目费用

1、项目费用以美元支付。

2、每人的费用为5800.00美元,包括研讨培训、资料、翻译(交互翻译)、访问、陪同、四星级酒店(双人间)、餐费及美国境内交通(巴士每天十个小时)、司机陪同的小费。  

3、参加首届中美律师合作峰会,另付850.00美元。

4、上述费用不包括签证费用、国际往返机票和境外旅行保险费用。

5、到美后由主办方负责安排接机。

五、报名方式

(一)个人申请报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将填好的申请表发送邮件到info@uschinalegal.org,并抄送深圳律协业务部邮箱ywb01@szlawyers.com

2、申请人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应于一个星期内通过银行电汇500.00美元押金到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帐户。此押金将作为项目费用的一部分,申请人如不能顺利获得赴美签证,该押金将予以退还(需扣除银行手续费);具体付款方式咨询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info@uschinalegal.org

3、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收到上述申请文件、押金之后,将及时为申请者提供所需要的签证资料,并进行签证辅导。需要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另行代为预约签证并代为填写签证申请表的,需另付1800元人民币手续费。

4、申请者应于201495号前或获得赴美签证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全部费用。          

5、所有项目参加者都需要购买境外旅行意外保险(具体保险信息另行通知)

说明: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不负责在美期间参加者的任何财产损害、财产遗失、 意外伤害(包括死亡)或者因诉讼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6、 因不可抗力 (如自然灾害) 或参加人员数量不足等方面原因,UCLEF若取消赴美行程的,将全额退还有关费用;

7、赴美机票由申请人个人自行购买。主办方负责安排接机。

(二)五人以上集体报名及咨询项目相关事宜的,请联系info@uschinalegal.org咨询。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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