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杯”深圳律师有奖征文活动评选结果出炉
19篇稿件及两家律师事务所获奖
深圳律师网2010年11月30日
11 月30日 下午,“星辰杯”深圳律师执业精神有奖征文活动稿件评选会在市律协大会议室召开。会议评选产生《那一刻,我以法律援助的名义拯救你》等19篇优秀稿件及广东星辰、广东深天正两家“优秀组织奖”律师事务所。
市律协于秀峰、王丽娜副会长,市律协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李智强主任,市律协文化建设委员会李建华主任,市律协陈科军监事,深圳大学法学院曾月英副院长,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崔军主任,陈惠忠高级合伙人,《深圳晚报》编委赵笑梅、记者雷丹等10位评委与会并参与评选。市律协余俊福会长到会指导。
“星辰杯”深圳律师执业精神有奖征文活动作为七届律协的重点工作之一,同时也作为纪念深圳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旨在全市律师中开展执业精神大讨论,总结出我市律师发展之本质规律,大力弘扬深圳律师优良文化传统,在律师中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执业观。此次活动自今年5月份开展以来,得到了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及《深圳晚报》社的大力支持。截至11月30日,活动共收到来自31家律师事务所的征文共51篇,涵盖议论文、诗歌等多种体裁。
评选会上,经过10位评委匿名打分,评选出19篇优秀稿件;同时按照投稿数量的多少,在数量相同的基础上,以稿件总得分评选出两家优秀组织律师事务所(获奖名单附后)。
陈科军监事对本次活动发表如下监督意见:一、监事会对此次活动是持支持和肯定态度的,该活动不仅丰富了律师文化生活,还陶冶了律师情操。在此,代表监事会对会长团队、理事会为此次活动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特别是对为此次活动的提供赞助的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及为此次活动提供大力支持的《深圳晚报》社、深圳大学法学院表示感谢;二、此次活动程序公开透明,监事会认为评选结果合法有效;三、鉴于此次活动参加的律师所和律师不多,建议以后举办此类活动前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律师知悉活动内容及参与方式,以便吸引更多律师积极参与,以增强活动的广泛性和影响力;四、在开支方面,希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继续秉承财务开支节约的原则进行开支。
于秀峰副会长指出,此次活动弘扬了深圳律师的执业精神,富有感染力、感召力和号召力,将律师对法律的忠诚和执着以及美好的心灵展示给市民,加深了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希望以此次活动为起点,进一步探索多形式的文化活动,展示我市律师的良好形象。
余俊福会长代表市律协对星辰所、《深圳晚报》、深圳大学法学院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活动效果良好,要认真总结成果,为全市律师的发展提供文化指引。
“星辰杯”深圳律师执业精神有奖征文活动获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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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单位 |
作者 |
1 |
一等奖 |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
任忠孙律师 |
2 |
二等奖 |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
刘平凡律师 |
3 |
二等奖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
石干章律师 |
4 |
二等奖 |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
隋淑静律师 |
5 |
三等奖 |
广东深天正律师事务所 |
袁建华律师 |
6 |
三等奖 |
广东万道律师事务所 |
汤鹏律师 |
7 |
三等奖 |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
王劲松律师 |
8 |
三等奖 |
广东伟华律师事务所 |
颜翔律师 |
9 |
三等奖 |
广东万道律师事务所 |
汤鹏律师 |
10 |
优秀奖 |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 |
郑黎晟律师 |
11 |
优秀奖 |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
龚永芳律师 |
12 |
优秀奖 |
金卡(深圳)律师事务所 |
张兴彬律师 |
13 |
优秀奖 |
广东民忻律师事务所 |
邓占生律师 |
14 |
优秀奖 |
广东深天正律师事务所 |
刘砺律师 |
15 |
优秀奖 |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
谌兰律师 |
16 |
优秀奖 |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
陈伟律师 |
17 |
优秀奖 |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
郑德刚律师 |
18 |
优秀奖 |
广东深天正律师事务所 |
刘砺律师 |
19 |
优秀奖 |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
俞仕华律师 |
20 |
优秀组织奖 |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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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优秀组织奖 |
广东深天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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