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协会十届规制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规制委 发布时间: 2017年7月3日

2017年629日上午,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召开,市律协会长林昌炽、副秘书长刘峰、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监事张文波列席会议。会议由市律协理事、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主任兰才明主持。

林昌炽会长作重要指示:以修订《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是协会三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委员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指出,本届规制委要切实履行“立、改、废”的工作职责,充分听取律师代表和协会各内设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兼顾大所和中小所的利益,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广邀全市律师能人参与,为协会制定、出台更加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执行的规章制度贡献智慧。协会将统筹协调、全力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希望全体委员全心全意履行职责,为协会30周年这一盛事增光添彩。

兰才明主任通报了十届规制委的组建情况,并就规则委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兰主任表示,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是深圳市第十届理事会新设立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此举充分体现了本届律协理事会对规章立制的重视;本届委员会将围绕“学、听、研、改”四个字开展工作,充分吸收国内外律协、尤其是香港地区的先进经验;希望在司法局指导及律协的领导下,全体委员统一认识,群策群力,进一步完善深圳全体律师之家的规章制度,为律协引领行业发展夯实规制基础,为律协今后的发展“有章可循、有制可守”留下宝贵的财富。

全体参会人员积极讨论了十届规制委三年工作规划和2017年工作计划,确定推动《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案)》通过施行、启动制定《深圳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制定办法》(暂称)、修改《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理事会议事规则》、汇编并修订深圳市律师协会现有规章制度——四项工程作为三年规划的主要内容,并根据三年工作规划具体部署了2017年度的工作计划。

根据规制委组织架构和工作规划,规制委将全体成员分为研究组、调研组、起草组,并确定徐泽杨副主任负责研究组、骆建军副主任负责调研组、黄训副主任负责起草组,各委员一一报名参加到各个具体组别。

张文波监事祝贺十届规制委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并发表监督意见:在兰才明主任的带领下,委员会工作规划清晰,重点明确,建议委员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调动各方讨论修订协会《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积极性,为我市律师业重塑辉煌、深化改革添砖加瓦。同时,张文波监事还介绍了律协监事会的工作规则及绩效考核办法,并表示:监事不仅履行监督职能,也将积极履行服务职能,与各方共同为协会及行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