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法律服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6日 作者:陈炫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医疗法律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提高全市律师医疗法律服务水平,市律协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将于近期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法律服务”专题讲座。具体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7年3月22日(周三)下午14:30-17:30
二、讲座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讲座主题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法律服务
四、主讲人
庹明生 市律协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五、参加人员
1、医疗委的全体委员
2、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讲座计4分,请安装深圳律师之家APP无卡签到,使用APP的“扫一扫”功能时实积分,请扫描下面二维码安装。
2、讲座结束后,请参加人员点击下方链接对讲课效果进行评价(评价链接将于讲座结束后附在此通知下方)。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16日
附:讲座题纲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法律服务
一、《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介绍
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纠纷案件代理
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法律顾问服务
四、《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其他医疗相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