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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法律服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6日 作者:陈炫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于201711日正式实施,对医疗法律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提高全市律师医疗法律服务水平,市律协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将于近期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法律服务”专题讲座。具体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7322日(周三)下午14:3017:30

二、讲座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讲座主题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法律服务

四、主讲人

庹明生  市律协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五、参加人员

1、医疗委的全体委员

2、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讲座计4分,请安装深圳律师之家APP无卡签到,使用APP的“扫一扫”功能时实积分,请扫描下面二维码安装。

2、讲座结束后,请参加人员点击下方链接对讲课效果进行评价(评价链接将于讲座结束后附在此通知下方)。

 点击此处进行课程评价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316

 

附:讲座题纲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法律服务

一、《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介绍

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医疗纠纷案件代理

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法律顾问服务

四、《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其他医疗相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