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开展纪念律师法颁布18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4月28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今年的5月15日是律师法颁布18周年纪念日。为深入宣传律师法和律师制度,在全社会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地位和尊严,请各所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于2014年5月1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文字、图片)报送至市律协宣传部邮箱:szlxxcb@163.com。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