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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开展纪念律师法颁布18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4月28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今年的515日是律师法颁布18周年纪念日。为深入宣传律师法和律师制度,在全社会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地位和尊严,请各所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于201451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文字、图片)报送至市律协宣传部邮箱:szlxxcb@163.com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