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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以年度考核促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

——2013年度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培训举行

发布时间:2014年4月3日 作者:贺 鹏


2014年42日,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举办2013年度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培训,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调研员董怡辰、科长林少科出席。会议由市律协副秘书长黄红珍主持。全市400余家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考核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执业、管理情况以及律师执业情况进行的综合检查和评价,有助于全面了解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情况、针对性地对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监督指导、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希望各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律协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13年度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2013年度执业律师考核工作将于41日—531日进行,考核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2013年度执业律师考核的对象为20131231日前领取执业证的律师,201411日后执业的律师不需参加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但需提交律师执业证;2012年度及以前未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不予进行2013年度考核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二是严格考核期限。2013年度考核工作将于2014531日截止,届时省司法厅在线管理系统将关闭。各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未按规定参加考核的将由市律协责令其1个月内参加考核,逾期不参加考核的,市律协将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外,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不得对任何律师事务所、律师暂缓考核。

三是完善执业信息。为全面了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真实执业情况,各律师事务所需核对、更新、补全省司法厅在线管理系统和市律协网站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信息后,方可发起年度考核电子业务申请。

四是提高抽查比例。市司法局、市律协将联合成立10个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抽查,其中福田、罗湖两区的抽查比例不低于20%,其他各区抽查比例不低于50%;抽查小组将重点就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人协议、案件代理制度、重大敏感案件报备情况、律师进社区、对实习人员的指导工作等方面进行抽查,进一步促进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