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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52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邓光新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邓光新,男,执业证号:14403201410064421,在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泄露当事人隐私、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727日决定对邓光新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