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专委举办 “行政协议类型及可仲裁性” 主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2年7月26日

2022年7月22日下午,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专委”)推动深圳市律师协会、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行政协议类型及可仲裁性”主题研讨会在重庆通过下线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举行。重庆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齐文,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何洪涛,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伟、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彭学武,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重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负责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宗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兼民三庭庭长喻志强,重庆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之明,仲裁专委秘书长黄奕波,副秘书长杨柳青、彭杨姗,干事郝众望等线下40余人及线上70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会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务一处处长邓礼槐、仲裁专委主任贺树奎主持。


齐文副主任对深圳律协远道而来表示欢迎,表示仲裁和律师行业都是我国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仲裁与律师行业的共同发展任重道远,并提出进一步增强共同合作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良性合作的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的能级三点倡议。

何洪涛副会长对重庆律师行业的情况做了简要介绍,表示律师与仲裁是紧密相连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期望本次研讨会深入研究相关问题,达成更多共识,引导市场主体更好地运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创律师仲裁服务新业绩。

王伟副会长致辞表示,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通过仲裁机构、法学专家、律师协会、律师等各相关方的齐心协力,为仲裁提出创新性的论证分析、解决方案,共同提升仲裁公信力,助力仲裁事业的发展。

刘俊院长发言的主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及其可裁性研究”,刘院长对研讨会问题的提出背景、现行法律的规定、出让合同认定为民事合同的基本结论及其理由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宋宗宇教授发言的主题是“行政协议的认定标准”,关于行政协议的认定,宋教授从法律依据、实质、定义、范围、内涵等方面进行展开,并论述了学界关于区分民事协议和行政协议的多种认定标准。

喻志强庭长演讲的主题是“PPP合同仲裁协议的效力”,喻庭长从关于PPP协议问题由来的背景、性质、争议解决方式的分歧、具体事项的可仲裁性展开了论述,并从具体案情出发,提出从协议的缔约时间、内容、主体、诉求等方面来判断案件的性质。何洪涛副会长演讲的主题是“招商引资合同的定性与可仲裁性研究”,何会长引用了最高院和北京四中院诸多案例来展现实务中的裁判观点,总结从主体、目的、内容、意思四要素来定性协议,并提出从“混合契约”的角度来探讨协议的可仲裁性。杨柳青副秘书长演讲的主题是“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定性与可仲裁性”,杨秘书长从行政协议的定义、经开区管委会是否是行政机关、与经开区管委会的合作协议是否是行政协议、与经开区管委会的合作协议能否仲裁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分享。

彭学武主任总结致辞表示,此次研讨会内容详实,干货满满,与会嘉宾受益匪浅,并期待三家机构未来有更多这样研讨、交流学习的机会,开启亲密合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