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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强奸案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9日 作者:

一朋友于昨天晚上约7点20分, 在地铁站接了一位相识两年之久的女士,随后回到自己 的公寓吃饭,喝酒,在喝酒的过程中, 女士跳舞,两人进行了肢体触碰并亲吻发生了性关系;然后女士提及她目前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跟朋友借20万资金,但是朋友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女士她表现出难过伤心,并要求离开。女士大约在晚上9点30分离开。离开后短信通知Sam ,她会去派出所控告朋友强奸她。随后晚上11点40分,女士微信语音通话给朋友大致内容为:"对朋友 不能借钱给他表示生气,难过,她已经在派出所报案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