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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6日 作者:全国律协税委 责任编辑:王红

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和关键性作用,不断引领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的行业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于20171217日在深圳举办2017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会议主题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涉税服务新机遇

论坛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高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术机构的著名法学家以及知名税务律师和税务师等出席并发表演讲。

欢迎广大律师踊跃报名,积极撰写论文,论文主题请围绕税制改革、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税收治理现代化、涉税专业服务创新、税收咨询筹划、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解决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并颁发获奖证书,部分优秀论文将刊发到《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5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刊《注册税务师》及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

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会务及资料费,由于会议场地有限,所有参会人员需要按时提交报名表,经组委会确认发出正式邀请函后方可参加,否则恕不接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1217日,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

深圳·大中华喜来登酒店·宴会厅

三、会议主题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涉税服务新机遇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承办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深圳市律师协会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五、论文提交方式

请于20171210日前发送到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论文,过期不予收录。

六、联系人

(1)联系人:李剑;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手机:18601356040

(2)联系人:桂源东;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手机:15811150398

七、会议费

本次会议免费参加,不收取任何资料费、会议费。交通和食宿等差旅费自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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