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二看守所会见问题的温馨提示
深圳律师网2013年6月27日
一、市第二看守所现设有7个律师会见室,因刑诉法修订实施后律师会见基本不用审批、会见次数不受限制等原因,导致一段时间以来市第二看守所出现律师会见排队问题。现为方便律师会见,市第二看守所同意在未扩建律师会见室之前,如遇讯问室空闲,则可提供讯问室供律师会见之用。因法律规定律师会见不被监听,而讯问室则设置有录音监控设施,如律师愿意使用讯问室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请自愿按市第二看守所要求在会见专用证明上注明“我同意在讯问室会见”并签名确认。
二、请全市律师自觉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纪律规定》,不得提供虚假委托手续,会见时不得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违禁品、香烟、书信、钱物等,不得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市第二看守所设有储物箱,请各位律师在会见时自觉将通讯工具等存入储物箱,会见完毕后再取回。
三、希望律师办理会见时提高效率,为其他排队等候的律师留出会见时间。建议:
1、合理安排会见次数,减少不必要的会见;
2、会见前拟好会见提纲和重点内容;
3、会见围绕案情展开,减少闲聊;
4、事先制作会见笔录,减少记录时间。现提供马学平律师个人制作的会见笔录格式一套,请有需要的律师下载、修改、完善后使用。
附件: 会见笔录格式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