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召开“物权法涉及建设工程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
深圳律师网 2007年 9月 30日
新的《物权法》即将于 10月 1日 正式开始实行,而其中涉及建设工程的相关条款受到深圳律师界的高度关注。 9月 28日下午 ,“物权法涉及建设工程相关法律问题”的研讨会在市律协多功能厅举行。研讨会由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童新主持,副主任陈宽山、委员沈玉华等50多位律师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与会律师就新的《物权法》中对涉及建设工程的条款展开了讨论,并就在建工程抵押、相邻权、合作建房、车库等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律师们认为新的《物权法》对建设工程相关领域的物权规定有所突破。比如对在建工程的抵押问题上,把原先在建工程只可向银行抵押放宽到可以向债权人抵押。
会上,童新主任也向与会律师介绍了近期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的活动,并表示将扩大委员会的影响力,今后多举办类似的研讨会。
(市律协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