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

推荐单位:市律协法治深圳促进委员会

推荐理由:

2015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制定出台了《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了涵盖基本医疗、大病医保(地方补充医疗)、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有效提高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了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法,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适度引入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医疗保险业务,提升管理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参保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