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报名参加2017年 “1+1”中国法律 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1日 作者:维权部 责任编辑:苏雁南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共有11人(23人次)参加“1+1”法律志愿者行动,分赴山西、广西、云南、海南、甘肃、新疆、宁夏、西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深圳志愿者律师在援助地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人才培养,配合当地政府妥善处理群体事件,为化解当地社会矛盾,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得到援助地党委、政府及百姓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也得到了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和认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协《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转发给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请各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报名参加。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754日(周四)18:00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3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人事沟通和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服务地点

今年律师志愿者派遣省份涉及西藏、新疆、兵团、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贵州、四川、内蒙、云南、广西、海南、湖南、山西。

四、报名方式

1、下载打印并填写《“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提交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明各2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直接粘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

3、于201754日(周四)18:00前将报名材料交到市律协秘书处维权部。

 

联系人: 

苏雁南  8302530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419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