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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8日 作者:

我在2012年入股同学公司,三年了他并未分红利给我,自己又在三亚开了分公司。由于当时没有签订入股协议,只有打款凭证,我是否可以将我的钱追讨回来,他是应该按照公司赢利给予我分红还是按照借款利息,连本带利归还于我。我不在深圳,是不是可以交由事务所全权代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