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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律协处字〔2020〕1号阳江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天穗(深圳)律师事务所许波澜律师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许波澜,男,执业证号:14403201510473939,在广东天穗(阳江)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办理律师见证业务时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委托手续、没有开具律师服务费发票、在没有当场见证当事人在委托书上签名的情况下出具律师见证书的违规行为,阳江市律师协会于20201210日对许波澜律师予以“公开谴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