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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2〕47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黎梅珍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3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黎梅珍,女,执业证号:14403199511342139,在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接案、私自收费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21014日决定对黎梅珍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