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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2〕44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李煌宇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3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李煌宇,男,执业证号:1440320180055643,在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收费、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2930日决定对李煌宇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