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4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月16日 作者:熊丹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2014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考试定于2015年1月24日(周六)下午14:00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1月24日(周六)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地点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西丽大学城)学思楼CI、CII栋,具体考场安排以现场公布为准。
三、考试须知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考试应试规则》(见附件);
(二)考生凭实习证或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并按照学员编号入座,入座后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待监考人员查验;
(三)考生须在考试前提前到现场查阅考场安排,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笔作答,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生除携带考试必须文具外,其他全部随身物品需根据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六)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试全程须将手机关机,不得有翻看资料、交头接耳、交换试卷、抄袭试卷、将试卷带出考场等违纪行为,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七)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为培训不合格,培训不合格的学员须重新报名参加下批次培训和考试;
(八)本次考试不设补考,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联 系 人:黄红珍、熊丹
联系方式:88281715、88301969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