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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手机想起诉

发布时间:2015年4月7日 作者:

今年二月在观澜高尔夫开年会时,本人在洗手时将手机放在纸巾盒子上,站在我后面的人拿了我的手机,当时打电话发短信她都不理睬。公司领导说要帮我解决,但至今未解决。二月十九日我的百度云端同步了那个人的照片,公司依然说让我等待,于是四月七日报警,警察来公司后,公司找来那个人的同事指认照片,证实就是这个人,是彩印部一线的工人,她还在深圳,年后一直没上班,称自己腿出了意外。经过与她沟通,她拒绝承认拿了手机。请问同步到云端的照片是证据吗?这样可以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