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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年“七一”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7日 作者:曾朝东 责任编辑:曾朝东

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今年11月份,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为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建功立业,市律师行业党委决定开展2022年“七一”表彰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参评工作。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2022年“七一”表彰工作方案


一、评选范围

(一)202111日之前成立的市律师行业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

(二)202111日以来,党员组织关系一直在深圳律师行业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全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所在律师事务所中,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

二、奖项设置和推荐名额

共设六大奖项:

(一)深圳市律师行业“战疫堡垒”(20)

(二)深圳市律师行业“战疫先锋”(20)

(三)深圳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

(四)深圳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50)

(五)深圳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30)

(六)深圳市律师行业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20)

以上6个奖项,每个党支部原则上推荐每个奖项不超过一名,否则属于无效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战疫堡垒”“战疫先锋”的基本条件

1.“战疫堡垒”的基本条件: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团结带领律所党员和群众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市律师行业党委和所在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志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在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精准施策,有序协助开展线上线下疫情防控工作,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受到广大党员群众一致好评。

2.“战疫先锋”的基本条件: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具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各项防控部署要求,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带头做好舆论引导,宣传防范知识,为党委政府社会提供法律支持;理性看待各种信息,抵制各种谣言;发扬奉献精神,在一线参与疫情阻击,在街道社区核酸检测、后方联防联控、法律援助和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时刻主动挺身而出;顾全防疫大局,坚守岗位、团结同志,服务群众、创新方法,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强。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中具有较高威信党组织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引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2.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律师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

3.组织设置规范。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设置规范,党员人数符合要求的党支部,已升格为党总支或党委;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备规范,按规定成立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委(纪检委员),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4.工作机制健全。已完成律师事务所章程修订工作,写入党建工作相关内容;能够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基本任务,明确党组织在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务所发展管理中的政治把关作用,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决策管理层重大问题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重要会议列席制度;完善党员联系群众机制、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向培养”机制,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5.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动作规范,经常性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团结党员律师和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加强规范化党建阵地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文化建设相融合;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

6.党员管理规范。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提高党员素质;保障党员权利,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纪违法党员严肃问责、依规处理,做好党纪处理与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衔接;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加强党员基本信息登记核查和档案管理,确保“口袋党员”清理到位,党组织关系接转到位;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督促全体党员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7.工作成效显著。党建规范化建设和“四大工程”建设有明显成效,能够充分发挥律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中得分90分以上;2021年以来,组织律师事务所党员、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

8.202011日至今,所属律所、律师和其他从业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思想作风优良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拜金主义、享受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3.岗位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的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业绩得到广大党员群众普遍公认,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头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带头参加对口支援、志愿帮扶活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赞扬和组织的充分肯定。

5.202011日至今,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表率作用好。带头学习理论知识,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事业和党务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尽职尽责,勇于做事,求实务实,有较强的执行力。

2. 业务水平高。认真钻研新时期的律师行业党建业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效显著。善于用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3.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担当负责,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带头参与志愿服务。积极主动、模范带头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赞扬和组织的充分肯定。

5.推荐对象须于202171日至今一直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或担任党组织班子成员。

6.202011日至今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五)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拥护并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律所202011日至今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2.思想觉悟高。自觉把党建工作作为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支持,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或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活动经费与场地保障。

3.双向互动好。积极与所在党组织班子建立沟通、协商、恳谈和“定责共建”等双向互动联系机制,推动所在律师事务所探索或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重要会议等制度。

4.发展态势好。能够积极学习并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引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又快又好发展在本行业具有较声誉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5. 202011日至今,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516526日)。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召开党员大会,推选“战疫先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并认真组织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以党组织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二)审查(526日—612日)。市律师行业党委组成由曹海雷同志为组长,张丽杰和江定航同志为副组长,行业“两委员、组工委成员、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考评组,对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核查,形成初步候选名单后,向市司法局党委征求意见。

(三)公示(613日—620日)。市律师行业党委按照核查结果,本着好中选优原则,进行综合审查,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四)表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律所合伙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

(二)被推荐单位所在本级党组织和直属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经得起检验。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不必推荐,宁缺毋滥。

(三)6推荐对象均需按奖项分别填写表格(附件2-7),除“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外,其他5类推荐对象还需另外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重点体现推荐对象近一年来的先进事迹;突出党味,文风朴实,言简意赅,事例典型生动。

(四)相关材料以直属党组织为单位上报。宝安、龙岗、南山、罗湖及律所二级党委所属党组织,由区域和律所党委审核汇总统一上报。2022525日前将《推荐对象名册》(附件1)、审批表(附件2-8)、主要事迹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zlxdw@126.com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曾朝东,殷铭联,电话:83025366,82752162。


附件:1. 拟推荐对象名册

          2-7. 审批表

          8. 主要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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