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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字[2015]20号广东恒吉捷龙律师事务所黄庆袁律师被给予“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作者:靳焜 责任编辑:刘峰

2014年12月,广东恒吉捷龙律师事务所黄庆袁律师在代理梅某与梁某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一事期间,违规为违法建筑销售提供见证服务、未经批准在龙华大浪设立律师工作室,构成违规。201571日,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十四)项、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本会决定对黄庆袁律师予以“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