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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3〕43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拓硕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拓硕,男,执业证号:14403201610525634,在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3年8月2日决定对拓硕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经拓硕律师申请,2024年1月24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决定维持本会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