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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名深圳律师成为首批前海法院律师调解员

——市律协与市司法局、前海法院共同签署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8日 作者:伍春红 责任编辑:刘峰

11月7日下午,律师参与诉讼调解签约仪式发布会在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公馆前海特区馆举行,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市中院副院长胡志光、前海法院副院长叶青、市律协会长林昌炽及律师参与诉讼调解首批成员单位代表等出席了发布会。

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广东省成为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份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试点意见》工作精神,深圳市司法局、前海法院、市律协迅速响应,共同签署《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通过建立规范化、国际化、专业化、信息化、长效化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根据《试点意见》要求,市司法局、前海法院及市律协在前海法院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并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将起诉到前海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首批担任律师调解员的律师共有88名,其中66名深圳律师,22名外籍和港澳台籍律师。

林昌炽会长认为,建立律师参与诉讼调解机制,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这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经济、可选择的纠纷化解渠道,有助于服务与保障“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他表示,市律协将继续引荐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台商事、金融、证券、保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律所和律师加入律师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建设。另外,市律协将定期组织律师调解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律师调解员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调解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律师调解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