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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10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57476689XH,存在为非律师人员提供执业便利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2021年3月10日决定对广东杰科律师事务予以“警告”处分。

          经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申请,2021年10月19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维持本会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