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91周年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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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员曾常青律师先进事迹


曾常青律师是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员律师,曾常青同志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并主动要求挂点深圳最边远的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和碧眼社区,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及群众纠纷调处,并创设了将固定设点和流动咨询相结合的“光明模式”。该模式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还亲切接见了值班律师并批示“我到光明街道调研时看到律师进社区的作用较大,效果很好。尽量在宝安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开。”深圳市司法局因此授予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先进单位”。

教师出身的曾常青,现任深圳大学的兼职法学教师。他结合自身经验和特长,从增强居民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协同所里律师成功化解了光明街道碧眼农贸市场搬迁租户因补偿问题群体上访、福永街道鱼地开发因经济补偿问题上访、2010DDS东道物流拖欠货款纠纷等群体上访等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劳资纠纷事件。

曾常青同志常年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宣讲《婚姻法》、《治安处罚法》;进入工厂企业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为社区干部、居民、企业员工、人民调解员、治安联防队员开展法律讲座10场,培训人员1500人次。同时通过《宝安日报》中的“说法周刊”、“宝城律师信箱”等专刊专栏,为广大读者分析案例,解读法律。近两年来,曾常青在《宝安日报》等报刊共发表普法宣传稿件50余篇。

曾常青始终坚持:“作为一名党员律师,要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增强基层百姓法律意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年来,他参与法律咨询活动118场,信访接待15场;参加电台、电视台法制栏目点评11次,接待咨询群众1520人次;开展法制讲座7场,培训人员5200人次。曾常青同志先后被宝安区司法局评为2007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17月,被中共宝安区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共广东省律协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其担任支部书记的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