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法律专业委员会参加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首届商事调解训练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3日

2015年117日至1122日,非诉争议解决(ADR)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群、副主任胡劲峰、委员尹莉莉参加了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GHMMA)第一届商事调解训练课程。

本次课程是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GHMMA)自201312月成立以来,首次举办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做法、提高商事调解专业水准的商事调解员训练课程。为期六天的训练课程,对调解在香港、澳门、内地的发展运用做了全面介绍,学员轮流充当争议双方或调解员或观察员,在十余位调解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了近十场模拟调解。经过学习,学员们了解到香港七成个案可以通过调解解决、适用范围广泛的先进经验,并通过学习香港法例第620章、香港调解守则以及相关司法机构实务指引,获知调解在香港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调解可由争议双方控制进程,具有快速、经济、灵活、保密、较低对抗、终结争议等优点。调解自愿、保密,无对错之分的判断性,可以充分照顾争议双方的需求及利益,不损害双方固有利益,具有诉讼、仲裁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

香港和解中心会长、调解联盟副主席罗伟雄先生受邀,将择期为深圳律师介绍香港商事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