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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19〕14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分别对袁吉松律师、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纪律部

袁吉松,男,执业证号:14403201110969627,在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下接案、私自收费的违规行为;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未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19520日决定对袁吉松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对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