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举办“物权法总则若干问题研究”专题讲座
深圳律师网2005年11月1日
2005年10月29日上午,律协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利明教授在金盾剧院举办“物权法总则若干问题研究”专题讲座,1000多名律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王利明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曾被评为第一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现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兼任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合同法、民法典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王教授此次讲座主要谈了物权法的基本内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登记制度以及物权的保护等四个问题。最后王教授谈到我国要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必须尽快制定和颁行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主干的民法典,而物权法的制定和颁行实际上是制定民法典的最核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