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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8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纪律部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分别由二十五至五十名委员组成,惩戒委员会现有委员28名。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依据相关规则,决定增补惩戒委员会委员,请符合条件且热心律师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所在的执业机构最近一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2
、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执业操守和威信;
    3
、具有八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在深执业五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
    4
、热心律师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填写《深圳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见附件),由各律师所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签署律师所推荐意见并加盖律师所公章后将报名表扫描发送至jlb@szlawyers.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律师所+报名委员会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2018810
    
四、注意事项:
    1
、一家律师事务所中只能一名律师在调查委员会或惩戒委员会任职。

  2、一名律师只能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已参加其它专门委员会的律师不能重复报名。委员候选人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提请市律协理事会确定。
     附件:《深圳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718

(联系人:刘娟 8302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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