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年11月22日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并于2013年2月25日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报送或传真至市律协秘书处。
(注: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28744649@qq.com)
联 系 人:熊丹
联系电话:88301969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