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在线咨询
周某系企业高管,2010年8月确诊患直肠癌转移肝脏(晚期),其后周某顾虑事业前途一直向单位隐瞒着病情,往各大医院治疗约一年多时间均由其情人董某护理陪伴,基本上是边治疗边工作,花费医疗生活费用三百余万元,其中董某垫资约一百余万元。2011年12月周某病故,留遗书一份,内容中对董某的精心照顾万分感激、充分肯定!对董某垫资一百余万元的事实与以确认,并要求单位、家属返还给董某。现周某单位同意结算董某持有的医疗费用票据,但却被周某妻子阻拦。问董某的垫资事实是否属于无因管理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