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5日 作者:熊丹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确保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提高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律师增补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具体负责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作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富有声望,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的业务专长;
(三)连续在深圳专职执业八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未受过任何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五)能够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面试考核工作(至少保证每两个月能参加一次面试考核工作);
(六)公正廉洁、热心参与实习人员的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5日(周三)—8月17日(周五)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报名表》及《深圳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履职承诺书》(见附件),由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将报名表及履职承诺书原件扫描发会员部邮箱(hyb@szlawyers.com)或送至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四、其他事项
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并确定后,提交会长会、理事会通报后公布。
联 系 人: 熊 丹
联系电话: 88301969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