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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共建和谐、高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2月11日 作者:黄香江 责任编辑:黄香江

各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律师:

随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区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增长。由于案件的专业性比较强,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需聘请专业律师、专利知识产权代理人参与诉讼。为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共建和谐、高效的审判氛围,最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会发来了关于共建和谐、高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建议,现将“建议”转发如下,请参阅。

1、代理律师、专利代理人应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工作,指导当事人理性参与诉讼,建立和谐的知识产权审判氛围。一方面,代理律师、专利代理人应主动向当时人说明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尤其是有关侵权判断、认定的司法解释,根据案件事实向当事人说明诉讼风险,帮助当事人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基本判断,避免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带有盲目乐观或盲目抵触。另一方面,代理律师、专利代理人也应积极向当事人介绍法院审判工作的流程,在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发挥良好的信息互动作用,帮助法院进行调解工作,促进达成调解协议。

2、代理律师、专利代理人应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庭前证据交换工作,在庭审前充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内容,节省庭审中核对原件、查找对方当事人证据漏洞时间,提高庭审效率。

3、代理律师、专利代理人在庭审前应主动编排好证据目录及证据页码,并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制作光盘,帮助法院庭审速录员开庭笔录的记录工作,提高审判效率。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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