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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管理工作专刊(4)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目    录

△工作动态
●谭国箱同志深入宝安区开展“法律进社区”调研工作
●李英才局长到律师事务所调研
●我市“法律进社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宝安区委书记周林祥高度评价“法律进社区”工作
●陈治民副会长要求驻点律师要有“四个”精神
●宝安区建立三项机制落实“法律进社区”工作
●深宝律师参与基层调解妥善化解机场转地赔偿纠纷
●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大事记


谭国箱同志深入宝安区开展“法律进社区”调研工

    近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国箱同志在宝安区委书记周林祥、副书记张文枢、邱秋华、副区长陈广源同志的陪同下,到宝安区福永街道办开展“法律进社区”调研工作。
    谭国箱副书记一行听取了福永街道办领导关于福永各社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街道办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中,国箱副书记肯定了福永街道办在 “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国箱副书记指出,“法律进社区”离不开律师的积极参与,我们应当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支持律师参与各种各样的社区法律工作。
    座谈结束后,国箱副书记还专门到福永街道办福永社区,对挂点福永社区的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对律师采用每月固定时间值守办公和发放便民联系卡的灵活方式提供法律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


                   (深宝所  方俊川)

李英才局长到律师事务所调研

    6月20日,李英才局长带领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市律协领导到福田区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和宝安区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调研“法律进社区”工作。
    英才同志详细听取了两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等工作情况后,英才同志充分肯定了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及“法律进社区”的工作,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律师事务所要做大做强,坚持走专业化的路子。二是律师要回报社会,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三是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时,律师事务所要抓住法制宣传这个主题,以扎实的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为深圳律师业争荣誉,树形象,让老百姓接受,让政府放心。四是要积极探索“法律进社区”的模式,要与司法所搞好沟通协调,要完善各项机制,把“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好。

(市局律管处  杨少彬)

我市“法律进社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日,我局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部署和扎实推进,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宝安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龙岗区已组织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签订了《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签订率达到100%,至此我市 “法律进社区”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局积极对“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3月28日制定了《市司法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确定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开展法律咨询、参与社区法制宣传、指导和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民事调解工作、担任社区各类组织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援助、发放“法律进社区”服务联系卡和设立便民联系点。
    3月29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暨“法律进社区”动员部署大会。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同志到会并讲话,他要求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使命与责任,积极投身于“法律进社区”工作中。李英才局长就如何组织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做了动员和部署。
    4月21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会议,重点讨论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制定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管理办法。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邹从兵为组长、律管处处长刘潼修、律协副会长陈治民为副组长的“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掌握了解工作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并及时处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遇到的问题。

(市局律管处  李胜  市律师协会  王红)

宝安区委书记周林祥高度评价

“法律进社区”工作

    6月19日,宝安区召开“全区进一步整治重点场所严管重点人群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包括区五套班子成员在内的800多人参加了会议,宝安区专门邀请了区内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驻社区律师代表170多人参加会议。区委书记周林祥在会上指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夯实依法治区基础,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周林祥书记要求在进一步整治重点场所严管重点人群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驻社区律师的专业优势,在社区普法宣传、化解社区不稳定因素、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周书记强调,各街道办、各社区要积极配合律师工作,为律师指导社区排查防范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指导社区各类组织和群众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引导社区组织和居民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提供便利服务,力求做到在整治活动中无暴力抗法事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这次依法整治行动顺利进行,为建设平安宝安和谐宝安繁荣宝安作出贡献。

(市律师协会  王红)

陈治民副会长要求驻点律师要有“四个”精神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治民在南山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会议上要求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当处理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和律师业务的关系,律师要有“四个”精神:即舍得精神,舍一些个人经济效益,赢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服务精神,以服务赢得机遇,以服务抓住市场;探索精神,要对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方式和内容进行不断探索,应当根据不同人群、不同社区、不同阶段、不同需求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合作精神,要求律师事务所与结对社区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加强合作,共同发展,取得双赢。

(市律师协会  黄训)

宝安区建立三项机制落实“法律进社区”工作

    宝安区建立三项机制确保“法律进社区”的落实。一是建立督查机制,区局成立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每个成员负责两个街道的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督查工作,检查《深圳市宝安区组织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和《深圳市宝安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信息,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二是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区局加强与街道党工委的协调,针对各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围绕街道社区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组织律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与各街道协调小组共同研究解决律师进社区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考核机制,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对工作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将给予通报表彰;并评选出一批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树立先进典型向社会推介,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
                                   

(市律师协会  王红)

深宝律师参与基层调解

妥善化解机场转地赔偿纠纷

    近日,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接到福永街道办事处的通知,请求协助调解一个转地赔偿纠纷,该纠纷涉及宝安国际机场第二条跑道的征地建设。纠纷矛盾由来已久:几年前,福永街道办的福围、兴围两村委将土地出租给开发商经营,开发商将这些土地建成鱼塘,出租给承租人,开发商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相关补偿费将平分,大部分承租人的合同期是到2005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5日,政府与福围、兴围两村委签订了转地协议,将这些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承租人据此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关费用,开发商认为在签订转地协议之日至2005年12月31日,承租人继续在经营、管理着鱼塘,政府和村委均没有拆除鱼塘,实际上并没有影响到鱼塘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更何况从合同到期之日2006年5月30日,承租人仍然占有鱼塘,这段时间没有缴交一分钱的租金,于是拒绝给予相应补偿,承租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多次越级上访,要求政府干预开发商的行为。
    接到福永街道办协助调解的请求后,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立即成立了纠纷协调小组,了解情况后,商讨案情,并准备了相关资料。深宝律师所黄振辉主任、邬建军副主任和方俊川律师与福永街道办、宝安区司法局、区转地办、福永司法所的相关人员在福永街道办召开了情况通报会,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承租人诉求的合法性。深宝律师所主任黄振辉律师、副主任邬建军律师以对话的方式,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这次转地行为的性质和承租人诉求的违法性,并解答了承租人的提问,详尽的解答让承租人心服口服,并逐渐转变了观念,考虑到合同已到期,承租人均口头表示同意主动搬迁,配合宝安国际机场的跑道建设。30日的调解工作持续到了晚上9点多钟,事后,福永街道办、宝安区司法局对深宝律师所的积极配合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表示,将引导律师在“法律进社区”工作中更多地参与到基层的调解工作中来,让律师的价值充分地体现出来。

(深宝所  方俊川)

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大事记

2006年2月10日,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到麒麟山庄召开我市“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研讨会。
2006年3月29日,我局组织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五洲宾馆参加 “法律进社区”动员部署大会。副市长梁道行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6年4月6日,市律协召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落实会议暨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对我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进行部署安排。
2006年5月8日,宝安区领导、市律协领导、宝安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各司法所所长、区全体律师和市派驻宝安社区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出席在宝安区礼堂召开的宝安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2006年5月23日,罗湖区司法局召开区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代表会议,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落实专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罗湖区115个社区全部签署了《“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签约率达100%。
2006年5月24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国箱同志到宝安区福永街道办开展“法律进社区”调研工作。
2006年5月25日,福田区律师“法律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在福田区政府会堂举行。福田区92个社区及一个商业街司法所全部签署了《“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签约率达100%。
2006年5月31日,南山区召开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会议。南山区已经完成了《“法律进社区”协议书》签约工作。
2006年6月1日,宝安区173个社区与参与宝安“法律进社区”工作的36家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工作已全部完成。
2006年6月12日,龙岗区126个社区已全部与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律进社区”协议书》。
                                 

 (市律师协会  丁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