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律协公司委组织研讨公司章程疑难问题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8日


2017年1130日,广东省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省律协公司委”)与深圳市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市律协公司委”)联合在市律协多功能厅举办 “公司章程实务精要”研讨会。研讨会由省律协公司委主任李立坤主持, 广东省律协副会长黄思周、深圳市律协副会长尹成刚、理事黄文娟、监事吴小波、市律协公司委主任曾常青及感兴趣的律师近 100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以《公司章程实务精要》为主题,就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公司章程个性化条款设计、股东除名、股权回购条款的法律运用、公司章程的适度扩张、上市公司反收购条款合法性认定等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研讨。实践中,大部分章程都是重复公司法已规定的内容,并没有更为细致可操作的规则,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公司章程方面:一、在法律范围内明确公司治理功能,发挥公司章程自治作用;二、注重权利和程序的结合,从权利制衡角度制定个性化的公司章程;三、完善股东提案权的救济,适度扩张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控制权。

与会嘉宾与律师互动交流,探讨了“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章程中限制股东转让股份”、“隐名股东权益保护”、“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