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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约定仲裁条款的行业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作者:合规委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日,司法行政机关在投诉处理中发现有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不少委托人并不了解仲裁事宜。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管辖,一裁终局,所作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减少委托争议与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现就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事宜提醒如下:

如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建议作显著标识(字体加粗或加下划线等),并告知合同相对人仲裁条款的含义。

示例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