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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办理实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作者: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帮助广大律师更好地掌握办理建设工程案件的相关技能,提升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案件的业务水平,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吉高律师,于2014111日举办“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办理实务培训”。周吉高律师将围绕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工程款纠纷案件办理等实务问题开展研讨。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主题

时间:2014111日(周六全天)

上午9:30-12:00(计4分):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实务

下午14:15:-17:00(计4分):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若干疑难问题的思考

二、培训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主持人

王志强律师,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主讲人

周吉高律师。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法律分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周吉高律师具有工学学士、硕士、法律硕士学位,毕业于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和复旦大学,具有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建造师等资格,具有五年大型外国总承包企业、大型外资房地产公司工程造价、工程合同管理经历、十四年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执业经历,并著有《建设工程专项法律实务》等影响较大的著作,是国内知名的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五、培训人员

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六、本次讲座计8学分,上午下午分别计分,请携带新版会员卡刷卡积分。由于大厦停车位紧张,建议各位律师乘坐交通工具参加。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参加现场培训的人员,须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授课人员进行讲课效果评价后才能计算培训学分,不进行讲课效果评价的,不予统计现场培训学分。

 

联系人:黄香江       联系电话:8828154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1023

附:培训提纲(具体以实际授课为准)

一、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实务

(一)起诉的条件

(二)司法审价与否

(三)司法审价范围

(四)司法审价依据

(五)审理程序及司法审价报告质证

(六)代理人主要工作

 

二、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若干疑难问题的思考

(一)关于司法鉴定依当事人申请还是依职权启动问题

(二)关于司法鉴定是否准许的评判标准问题

(三)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依据问题

(四)关于司法鉴定前鉴定材料是否应当经过质证以及审核认定问题

(五)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取舍原则问题

(六)关于是否重新鉴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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