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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深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先进个人”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总结2018年我市律师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表彰,激励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加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律协拟联合市局组织开展“2018年深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主办及承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及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主办单位: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律师协会公益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与表彰工作委员会

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先进个人”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条件

1)近五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且无有效投诉;

2)律师事务所目前仍在签约期内;

3)化解重大群体性案件、服务百姓民生基层治理成绩显著的优先;

4)在签约期间,曾受过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表彰的优先;

5)律师事务所以团队形式服务村(社区)的优先。

2.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近五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且无有效投诉;

2)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连续两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3)化解重大群体性案件、服务百姓民生基层治理成绩显著的优先;

4)台账齐全,无未录入工作日志和未开展法治讲座的情形;

5)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期间,曾受过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表彰的优先。

注:以上时间截点以通知发布之日计。

(二)申报材料

1.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

12018年深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优秀律师事务所审批表(见附件1);

2)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注:律师事务所应注明签约的单位,并加盖所章);

3)律师事务所目前仍在签约期内的证明;

4)化解重大群体性案件、服务百姓民生基层治理成绩显著的,应提供相应材料;

5)曾受过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表彰的,应提供相应材料;

6)律师事务所以团队形式服务社区的,应提供相应材料。

2.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12018年深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注:个人简历中应注明担任法律顾问的具体街道、社区);

3)申报人执业证复印件;

4)个人应提供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连续两年以上的证明;

5)化解重大群体性案件、服务百姓民生基层治理成绩显著的,应提供相应材料;

6)曾受过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表彰的,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推选及评选名额(暂定)

1.优秀律师事务所推选及评选名额

各区共计推选20家,最终评选10家。其中: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各推选2家律师事务所;盐田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各推选1家律师事务所;河源市司法局、揭阳市司法局各推选2家优秀律师事务所。

2.先进个人推选及评选名额

各区共计推选42名,最终评30名。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各推选4名候选人,最终各区各产生3名先进个人;盐田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各推选3名候选人,最终各区各产生2名先进个人;河源市司法局、揭阳市司法局各推选3名候选人,最终各产生2名先进个人。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律所及个人提交材料(1022日—1029日)

1)担任深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其签约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报名并提交材料;

2)对口支援揭阳、河源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其律师事务所所在辖区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报名并提交材料;(注:对口支援揭阳、河源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批表无需加盖街道司法所印章。)

3)由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核对章。

2.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初选(1030日—119日)

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结合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平时工作表现、法律服务数量、考核成绩、社区居民满意度等因素进行筛选,推选候选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律协(注:若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同时签约多个单位的,需要出具其他单位的书面意见)。

3.市律协、市司法局评选(1112日—1116日)

市律协组织市民进行网络投票(占比30%,并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综合情况(占比70%)进行考量,评选产生优秀律所事务所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经理事会审议并报市局审核通过后,向全市律师公布。

(五)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联系方式

1.罗湖区司法局

邮箱:lh_sfj@szlh.gov.cn

联系电话:22185987

地址: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71718

2.福田区司法局

邮箱:ftsflgk@szft.gov.cn

联系电话:8291894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9

3. 南山区司法局

邮箱:sfjglk@szns.gov.cn  459276603@qq.com

联系电话:26566613

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13

4.盐田区司法局

邮箱:szytsfj@126.com 

联系电话:25228925

地址: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828

5.宝安区司法局

邮箱:2934208730@qq.com

联系电话:0755-27874702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76208

6.龙岗区司法局

邮箱:lgqsfjlgk@qq.com

联系电话:28948015

地址: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121208B办公室

7.龙华区司法局

邮箱:lhqsfj

联系电话:0755-23332859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广场沿河路10号主楼3312

8.坪山区司法局

邮箱:369020858@qq.com

联系电话:0755-28398064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华瀚科技大厦一楼

9.光明区政法办

邮箱:gmsf@szgm.gov.cn

联系电话:23420636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荔山商业街1栋2层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

10.大鹏新区政法办

邮箱:chenmiao@dpxq.gov.cn

联系电话:28380652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镇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五号楼

 

 

附件12018年深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优秀律师事务所审批表

附件22018年深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审批表

 

 

联系人:张晓燕   82025630

贺 鹏   8302530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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