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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益组织法律沙龙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81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增进我市律师对公益慈善组织立法及实务的了解,深圳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与深圳市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定于2013823日下午230-530共同举办“公益组织法律沙龙”活动。

本次沙龙内容包括:

分享主题(一):从深圳慈善立法看未来慈善NGO的机遇与发展。

去年八月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送审稿)》在公益界投下“重镑炸弹”,这部立法在社会组织开放层面有许多大胆的创新: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开放社会组织公募、开放境外组织登记注册、慈善组织从事经营活动免企业所得税等,这些都是以往全国各地慈善立法少有碰触的领域。主讲人将结合新法的亮点与大家探讨未来慈善组织发展的趋势和对NGO的机遇与挑战。

主讲嘉宾:刘国梁律师

八年基层公益组织经历,现任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委员、深圳狮子会法律委员会主席、公益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2013年当选为深圳狮子会首届监事。身体力行公益的同时,参加香港理工大学公益研修并不断深入研究慈善机构及公益组织的文化和法律问题。曾在《深圳律协》、《狮声》等刊物中发表多篇有关慈善法律研讨文章。长期以来,与社会各公益组织与媒体保持了良好的互动,也深入了解公益行业的组织行态和运行机制,对公益机构乃至对整个社会组织的发展有较深刻的认识。

分享主题(二):中国NGO的问责制度

中国NGO领域长期以来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力;独立审计机构缺乏职业道德;媒体缺乏独立性、监督意识不强也缺乏专业技巧;公众无能为力;公益机构的资助对象往往是弱势群体,他们更无力监督自己的“施主”;行业自律不发达、职业道德残缺不全甚至不健康;只有捐赠者的监督才是实实在在的。这一切使得中国的NGO既缺乏正当的权利,也缺乏责任心,更不能被有效地追究责任,因而问责问题极为突出。然而,随着中国社会逐渐觉醒和进步,对NGO实施问责势在必行。面对可能的问责风暴,中国NGO们准备好了吗?主讲人将结合香港的经验与大家探讨适合中国的NGO问责制度。

主讲嘉宾:陆璇律师

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十年公益经历,2005年以来一直担任NGO“热爱家园”理事,对NGO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有亲身的感受与切实的思考。2012年作为联合创始人,发起设立了中国第一个NGO法律支持机构——“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陆璇曾在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做访问学人,对香港慈善组织的运转进行了实地的考察,此次讲座将与大家分享香港的学习体会。

请有兴趣的律师届时参加。

 

                       

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报名联系人:何咏珊、林志平

沙龙举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通业大厦(北环大道景田北天桥北侧)福田区矫正办二楼

报名电话:8366154022656404

报名邮箱:info@probonochina.org, abczhiping@163.com(请提供姓名、所属律师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