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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5〕7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何子豪律师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1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1039714,存在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违规行为;何子豪,男,执业证号:14403201310015302,在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51月6日决定对何子豪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