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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律师袍开庭”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市律协预备的律师袍发挥作用

深圳律师网 200983

 

                  


    为树立全市律师执业的良好形象,保障律师参与正常庭审活动的权利不受干扰,自本月起,全市律师赴中院开庭(不包括二审调查)需着律师袍的规定正式实施。为了响应此规定的实施,同时也为了方便暂未订购到律师袍但有需要的律师,市律协为此与市中院协调,由市律协准备10套左右律师袍放置市中院主楼东大厅保安值班处,供有需要的律师借用。

8 3 上午,市律协秘书处安排工作人员赶赴市中院引导律师穿袍及协调律师袍借用工作。截止上午,共有四名律师借用律师袍,其他10余名律师均自带律师袍参加开庭。市律协李淳会长、市司法局李玉祥处长亦到现场指导工作。

据悉,市律协将把逐步将着律师袍开庭的制度推广至我市各个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