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选任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的公告》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2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秘书处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龙华区选任第三届特约监督员,给予深圳市律师协会1名推荐候选人员名额。请有意参加选任的龙华区律师按照招募要求于7月24日(周日)18:00前通过报名链接点击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一、选任名额及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本次计划在全区范围内选任特约监督员25名,任期五年,人选范围如下:
(一)党代表3名、人大代表10名;
(二)政协委员6名;
(三)行业协会(包括商会、律师协会、医疗教育行业等)6名。
二、选任条件
(一)特约监督员应当是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
1. 年满二十八周岁;
2.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
3. 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4.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5.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 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特约监督员:
1.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 人民陪审员;
4. 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特约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约监督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 受过行政拘留等不适合担任特约监督员的。
(四)上一届特约监督员如有意向连任的,需重新报名,任职不可超过两届时限。
三、工作职责
特约监督员主要通过应邀参加活动、依法旁听庭审、转递意见材料等方式,对本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者需填写《特约监督员推荐表》(推荐表无需律所盖章,但需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龙华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特约监督员候选人。
(三)组织考察
龙华法院政治部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特约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员构成比例等要求,报院党组确定选任人员。
(四) 社会公示
确定选任人员后通过报纸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特约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未选任的人员,将不再通知)
(五)颁发聘书
选任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龙华法院领导小组作出选任决定,并向当选的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附件:1.关于选任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的公告
2.特约监督员推荐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2年7月22日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龙华区执业律师(无处分和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22-07-22 00:00:00 至 2022-07-24 18: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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