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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委联合省律协物业管理委共同举办“新旧物业公司交接法律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8日 作者:物业服务委黄茜雯、刘长森 责任编辑:创新委罗兆旋

新旧物业公司在项目交接期间往往容易产生冲突。如何有效处理新旧物业公司交接的法律问题、妥善处理各方诉求受到相关方以及政府主管单位的重视。2024年4月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新旧物业公司交接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针对物业交接涉及的法律实务难题进行专项讨论。

深圳市律协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长森,广东省律协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泳东30多位来自省、市律协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们参与了本次研讨,研讨会由深圳市律协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邓小佳主持。广东省律协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协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怿滨,广东省律协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帅,深圳市律协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炉焕,作为分享嘉宾进行了主题演讲。

陈帅律师认为,从政府的视角来看,物业项目交接主要争议焦点有五方面:一是业主大会会议的争议,其中主要的争议点有人数、投票权数计算问题、会议程序问题、议题设置问题等;二是招投标程序的争议;三是交接时间的争议;四是交接内容的争议;五是停车场的争议。张炉焕律师重点讲解了物业项目交接中,承接查验在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争议问题的解决思路。他认为,在承接查验过程中,需重点关注原始资料和物业服务管理期间形成技术资料的查验。许怿滨律师强调,业主大会决定聘请新的物业公司后,应当依法把握好与旧物业公司解除合同的发函时间点。律师在办理物业交接业务过程中,要重视移交清单。起草相关函件和移交清单要尽可能详尽,对小区原有的历史遗留问题,例如消防电梯等公共设施的责任风险要做好充分的规避,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

在讨论环节,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办案心得积极发言。刘长森主任认为,物业交接纠纷从时间上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物权法实施前,该时期物业交接相关纠纷不多;二是物权法实施后至新冠疫情暴发前,这段时间物业交接的纠纷呈逐年增长的特点;三是新冠疫情结束,民法典实施期间,这段时间物业交接纠纷呈下降趋势。从事物业项目交接法律服务的律师,应当与时俱进,紧密结合现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郑泳东主任认为,律师在物业交接中要关注的细节非常多,甚至要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把相关工作做到细致。朱会林律师、金凤律师、王潘锋律师、邵明战律师就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书面通知注意事项、业主更换物业公司的意愿与物业公司品牌关系、小区自管存在现实问题、老旧小区物业交接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议题发表了各自的见解。本次研讨会,针对新旧物业交接中存在疑难问题,主讲嘉宾与参与律师展开了充分的讨论,达成了共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积极成果对今后律师处理新旧物业公司交接法律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思路,为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