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只交了首付,房产证未办理,未共同还贷)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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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2017年6月14日由男方父亲出资70万元,女方出资11万元,合计出资81万元首付了一套房子。(男方父亲是于2017年6月13日和2017年6月14日分两次将70万元汇入女方银行卡,有银行流水证明) 注:出于男方对女方的感情因素以及男方父亲对于两人婚姻的祝福,购房合同上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并且是以女方名义申请的贷款。 2018年1月23日,男女双方在恋爱8年之后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 2018年4月,女方因感情破裂单方面提出离婚(男方想继续婚姻关系,并不想离婚,且无家庭暴力,重婚,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和行为) 问题关键,双方共同出资首付的新房(一手房),由于贷款审批原因,至今(2018年4月29日)并未交房,也就是说,只是完成网签,贷款未执行,房产证也未办理,双方未有共同还贷事实。 现在女方单方面执意要离婚,提出想要这套房子,补偿男方35万元。 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下,男方如何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付的70万元都是我父母的血汗钱,婚姻破裂已经让父母伤心,经济利益方面希望能争取保障权益。望各位律师帮着看看。 先谢谢各位律师,祝各位业务兴旺,身体健康!